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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体方案

 浏览:次   发表日期:2006-7-31 17:09:35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四城”、迎“两庆”的号召,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工作力度,力争2008年底各项创模指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提出如下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以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我市突出的环境问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强化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目标任务: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的要求,在巩固已达标考核指标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加快实施和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五大工程”为重点,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重点解决我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的能力建设,力争到2008年底,我市各项创模指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的要求,申请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我市创模工作。

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我市的现状

2006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包括三个部分(基本条件、考核指标、参考指标),共32项,其中参考指标中的2项不计入考核内容。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提高和改善了我市环境质量,我市创模考核指标中涉及29项,其中已达标的15项;接近指标要求的11项;需要着重解决的指标3项。基本情况见下表:

 

序号

分类

       

2005年水平

达标情况

1

基本

条件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自治区)前列

中游水平

需重点解决

2

近三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已达标

3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2.21

已达标

4

经济

社会

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人均GDP1.5万元(西部城市可选择市区人均GDP1.5万元)

人均GDP突破1万元

接近指标

5

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100%

100%

已达标

6

单位GDP能耗<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吨标煤/万元)

0.3

已达标

7

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无统计

已达标

8

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强度<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无统计

接近指标

9

环境

质量

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85%

99.2%

已达标

1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100%

已达标

11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劣Ⅴ类水体

100%

已达标

12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54.4dB(A)

已达标

13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66.6dB(A)

已达标

14

环境

建设

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

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已达标

15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西部城市可选择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国平均水平)

41.90

已达标

16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0%,且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

无统计

接近指标

17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

48.7%

需重点解决

18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无统计

接近指标

19

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65%(南方城市不考核)

不考核

 

20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未开展

需重点解决

21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未统计

接近指标

22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100%

已达标

23

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100%

已达标

24

环境

管理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环境指标尚未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制度

接近指标

25

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国家要求(100%90%80%

环评率在80%左右、三同时执行率在80%左右

接近指标

26

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

 

已达标

27

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接近指标

28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接近指标

29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接近指标

30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接近指标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

 

   根据我市创模的进展情况和国家环保总局对创模工作考核验收程序和要求,今、明两年创模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工作、宣传发动阶段(200635)

 

   主要任务:召开全市创“四城”、迎“两庆”动员大会,部署创模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浓厚的创模氛围。

 

1、召开全市创模工作大会

 

   20065月下旬,市委、市政府召开仙桃市创“四城”、迎“两庆”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创模工作,动员全市人民打好创模攻坚战。并以“仙桃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责任书”的形式,将年度创模任务分解到各地和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各单位要根据责任书的任务要求,制定具体的创模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并广泛发动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2、开展创模宣传

 

   以动员大会为契机,掀起创模宣传高潮。市属各新闻媒体要紧密结合创“四城”的宣传部署,按《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另制定方案)精心策划,积极开展创模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创模工作情况,专访报道各地和市直各责任部门创模工作进展、成果和经验,报道先进典型,曝光违法排污行为。同时,要加强与中央和省新闻媒体的沟通,拓展宣传教育渠道,深入宣传仙桃的环境保护工作,树立仙桃良好的城市形象。要加强公益宣传,在车站、高速公路路口、港口、码头等城市对外交通的主要入口和主要街道、重要路段设立以创模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宣传广告,营造良好的创模氛围。

 

3、组织公众参与创模

 

   各地和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团体及社会各界在创模中的作用。利用社区论坛、街道宣传栏、小册子、标语、广告等形式,广泛开展以创模为主题的群众文化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使我市创模工作家喻户晓,营造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全面推进阶段(20065200812)

 

   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以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工业污染防治为重点的“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安静工程”、“生态工程”和“严管工程”,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确保各项创模指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的要求。与此同时,加强我市环境保护的能力建设,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

 

   1、加快实施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为重点的“蓝天工程”。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现有燃烧设备逐步改用清洁能源,逐年削减市中心区燃煤总量,对现有2吨以下锅炉采取煤改气或煤改油的方式逐步实施淘汰;对在用燃煤设备实施脱硫治理和燃用低硫优质煤双重治理;全面启动机动车尾气监测,鼓励生产和使用清洁能源机动车,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对城区第三产业烟尘、油烟的防治工作;加强对市区施工现场和道路、市场、露天堆场和货场的管理,落实防治扬尘污染措施。重点抓好工业废气污染专项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和饮食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解决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氮污染源存在的问题,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确保我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局下达的指标以内,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API)低于100的天数保持现有水平。

 

   2、全面推进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的“碧水工程”。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确保汉江仙桃段、通顺河、通州河等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符合国家要求;继续综合治理城市景观河道仙下河,消除黑臭水体;按计划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加强监督管理,推行清洁生产,保持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强制关停并转迁治一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解决我市突出的水环境污染问题。确保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85%,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消除劣Ⅴ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6%,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局下达的指标之内。

 

   3、实施以控制扰民源点和创建噪声达标区为重点的“安静工程”。继续巩固禁鞭成果,控制生活噪声;严格实行中心城区范围内机动车禁鸣(由公安部门划定范围),优化交通管理,限行大吨位车辆,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制度,控制交通噪声污染;严格夜间建筑施工审批,严禁产生噪声振动扰民的作业方式,控制建筑噪声污染。继续巩固和提高我市声环境质量。

 

   4、加快实施以城乡绿化和生态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工程”。完成城区绿化带工程建设,建成沿主干道路、景观河道的绿色通道和一批绿地广场,提高绿化覆盖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成一批环境优美城镇和生态村;巩固、提高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县(市)的地位。加快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的建设,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巩固和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解决城乡结合部的环境问题。

 

   5、进一步搞好以巩固污染源达标成果和排放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重点的“严管工程”。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布局调整,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坚决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切实从源头控制污染,确保新建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加快现有污染源治理步伐,深入持久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解决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环境污染,强制淘汰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境标准的生产工艺、项目,逐步偿还污染欠帐。现有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达100%。对环境敏感、污染扰民严重的企业实施调整或异地治理,规范污染源监督管理,制定污染集中防治措施,严格削减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和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

 

四、运行机制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创模领导小组”,由市长、分管领导、相关地方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